可大家是在中原异地征战,后不是家乡不是妻,输了又如何?大伙儿面对的又不是异族胡人,那么拼命什么?
“老爹!”王小林看前面的小战阵被攻破,连忙喊了王森一声,握紧长刀迎了上去。
“老爹,他们,他们怎么这么能拼命......他们,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?”王小林扭问息得像是在拉风箱的王森。
也就是混饭吃。
在军伍沉浮多年,什么样的战士他没见过?
能够持来,是因为脑海中始终有一份信念
大丈夫沙场征战,最上的追求是保家卫国,但杨延广成为吴王不久,且吴国只是王国不是帝国,天之主依然是赵北望,晋军才是皇朝王师,要保家卫国该为朝廷效力才是。
“他娘的是个铁的不成?”王小林愤愤不平地想,很想揪住钱小成的衣领破大骂,质问对方为什么跟疯一样。
“老,老怎么知?”王森又累又无奈,连说话的兴致都已失去。
他自认为不是一个意志不定的人,恰恰相反,因为王森长在军伍,家中没有梁,他打小就遭受了生活的磨砺,吃苦耐劳。
其次无非是求个建功立业、富贵显赫、封妻荫。但那是将校们的追求,王森、王小林这种在军中没有背景的低级军官,死上十个也不会有一个真正人地。
但看钱小成这些人,好像就没打算活着回去。
非常荒诞。
最后,当兵吃粮而已。
打到现在,钱小成意识已经累得有些模糊,战斗完全是本能,反应基本靠训练、厮杀形成的习惯。
王小林觉得荒诞。
嘭,一刀砍在王小林举起的长刀上,钱小成觉自己手臂一痛,那不是对方的格挡多么有力,纯粹是手臂太过劳累。
再次,那就是战争期间攻城掠地后,四劫掠大发横财,给家中大捞一笔,让自己的日过得好一些,这是最实际的。若能立一功劳,混个低级军官当当,让家人衣无忧,那就算非常幸运。
一旦大阵溃败,跑都没力气跑。
这群不要命的疯他是真的没碰到过。
这些追求中,哪一条值得把命搭上?命都没有了,还有什么富贵、好日可言?将士战死在沙场,那都是被无奈、迫不得已。
不仅没有他们疲惫,双还在冒火。
但是现在,浑大大小小的伤火辣辣的疼,他已是不住了。
王小林也好,王森也罢,拼命是为了活命,谁会把力气完全耗尽,给自己到近乎油尽灯枯,半儿余地都没有的境地?
王小林看得分明,钱小成的伤势不会比他轻。
想建功立业的普通战士,都是刚军伍的愣青,哪个老卒会把这个当回事?太不现实了。
自己的队伍打到这份上了还在力战,战阵还没有崩溃,王森自己都觉得是个奇迹,放在任何时候都是锐中的锐,但跟反抗军一比就不能不相形见绌。
但对方依然酣战不休。
那是一定要击破他们,一定要杀败他们,绝不后退的意志,纵然是倒在战阵中,也不放弃攻的野兽般的意志!
面如铁的钱小成没有任何神变化,举起长刀立再度斩了去。
犹如实质的火焰里,闪烁着钢铁般的神意志。
对方同样遍鳞伤,有两很大,却连个包扎的时间都没有。
要说为了保家卫国不顾生死,还有那么可能。